定罪与量刑标准
时间:2024-06-29 19:44:31 出处:热点阅读(143)
图:6月21日,定最高人民法院、罪量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标公安部、定国家安全部、罪量准司法部联合发布《意见》,刑标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定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作出具体规定。罪量准图为纽约华人华侨集会反对“台独”。刑标\资料图片
行为认定
分裂国家罪
包括下列行为:
1 发起、定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罪量准策划、刑标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定计划、罪量准方案,刑标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
2 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
3 通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
4 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的;
5 其他图谋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
包括下列行为:
❶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的;
❷其他煽动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罪行认定
重大罪行
1 直接参与实施“台独”分裂组织主要分裂活动的;
2 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3 其他在“台独”分裂活动中起重大作用的。
首要分子
•在“台独”分裂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首要分子”。
积极参加
1 多次参与“台独”分裂组织分裂活动的;
2 在“台独”分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
3 在“台独”分裂组织中积极协助首要分子实施组织、领导行为的;
4 其他积极参加的。
量刑
分裂国家罪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并处没收财产。
煽动分裂国家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并处没收财产。
资料来源:《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